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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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荔莹洁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05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08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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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庄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及院落维修项目 | GSQS-2023-025 | 工程-施工 | 784263.74(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庄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及院落维修项目已由******建设局以宁住建项发【2023】9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被邀请企业为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人民政府院内。
2.2工程内容:拆除并新做混凝土硬化1644.52平方米;拆除并新做混凝土散水 182.3平方米;拆除并新做混凝土台阶10.8平方米;服务所维修451.88 平方米;司法所维修451.88平方米,并配套实施室外排水工程。
2.3计划总工期:2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2月04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庄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及院落维修项目(拆除工程、司法所及服务所维修、电气工程--拆除、电气工程--新做、建筑与装饰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土建、给排水工程--新做、给排水工程--拆除)工程。
2.5标段划分:无。
2.6招标控制价:784263.74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投标人须上传总体实施方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01月05日14时30分至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6.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须胶装、签******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新庄镇新庄街7号
联 系 人:荔莹洁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南庄小区110号
联 系 人:李龙龙
电 话:******
2024年01月0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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