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城镇高沟门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公共区域硬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元城镇高沟门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公共区域硬化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华池县元城镇人民政府
2.2项目编号:HCYC-2024-06
2.3项目名称:元城镇高沟门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公共区域硬化建设项目
2.4项目内容:
拆除原有破损混凝土路面2626.17平方米;新做路沿石575.8米,150mm厚混凝土硬化755.1平方米、200mm厚混凝土硬化2626.17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检查井2座、玻璃钢化粪池1座10立方米;敷设DN200PVC排水管 10米,并完成其他附属工程。
2.5项目实施地点:元城镇高沟门村
2.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2.7工期: 30日历天,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10日,完成施工作业。
2.8招标控制价:749598.41元
2.9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须上传实施方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15时30分至2024年8月10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加盖印章的PDF格式)。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10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华池县元城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池县元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池县元城镇街道
联系人:王霞
电 话:******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