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令第******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24年宁县新庄镇丁任村巷道路硬化及排水设施完善工程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YHYGC2024-0923
2.2项目名称:2024年宁县新庄镇丁任村巷道路硬化及排水设施完善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县新庄镇丁任村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道路拟建路线全长0.191km,主要工程量:现浇C20混凝土矩形边沟104.720m3/374.0m,边沟涵6m/2道,15cm厚水泥(10%)石灰土基层670.88㎡,厚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594.48㎡;30cm挖路槽649.4㎡,10㎝天然砂砾路肩191㎡,20㎝培土路肩191㎡,平面交叉2处,道口标注8根。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45723.00元
2.9工程质量:合格
2.10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投标人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应与上传时间一致。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后,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资质资料必须和网上上传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县新庄镇新庄街7号
联 系 人:荔莹洁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办事处九龙南路26号门面房(二楼)
联 系 人:郑文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