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法院委托,对******法院办案移动终端服务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GSDL2025-0327
二、采购内容:办案移动终端101台,空中发证加密服务101套,内置移动法务应用101套,基础通信服务10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四、评价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供应商符合《中******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七、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31日18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资质文件进行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4月1日17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供应商。
九、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及价格文件制作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法院
地 址:正宁县兴旺路1号
联系人:张小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8号
联系人:张宏丽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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